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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法》中提到的公路附属设施有哪些?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7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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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01:41

公路法中规定了一系列关键设施,如路标、指示牌、信号灯、防护栏、隔离带、桥梁、路灯和绿化植物等,这些都是公路附属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公路用地范围内,交通部门负责修建、安装和维护这些设施,它们的完整性和功能性至关重要。


破坏、损坏、盗窃或非法占用这些公路附属设施的行为,都将触犯法律。此外,公路设施还包括如排水系统、安全设施、监控设备、通讯设施、收费点、绿化环境、服务设施、照明设备、消防设备、通风设施,以及特殊的交通设施如轮渡码头、路口设置以及用于标识的界桩和测量桩等。


然而,高速公路的安全设施、防护设施、管理设施和监控设施,通常不属于常规意义上的公路附属设施,主要公路项目可能有额外的规定。具体来说,公路附属设施还包括路基、路面、涵洞、隧道等基础设施,以及里程碑、100米桩、警示标志、轮廓标、专用房屋和工程通讯设施等,这些都是为了确保公路的顺畅、安全和乘客的舒适体验。


任何对这些设施的非法干预或损害,都将被视为违法行为,必须得到严肃对待。保护公路附属设施,是每位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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