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7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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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8分钟前
董事会表决为人头主义,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每位董事拥有一票,如果在决议过程中,有一名或者多名董事缺席,此时形成的决议效力是否有瑕疵呢?董事会缺席一人,决议有效吗?
网友咨询:
重要董事没有出席的董事会,决议有效吗?
山东昌平律师事务所李阳律师解答:
董事会决议是否有效,是和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以及表决人数有关的,而与是不是有重要董事出席会议没有关系。有董事无法参加董事会会议时,可以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参加和表决。
董事会可根据需要随时决定召开董事会会议。《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比如说,一个公司共有董事9人,这天出席会议的有7名董事,超过1/2的比例,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我国《公司法》规定,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决议只要是合法作出的就是有效的。
《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李阳律师解析:
按照《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不过,公司的章程可以另行约定对于特殊事项董事会决议的通过条件,但是不得低于公司法的规定半数通过。根据《公司法》规定和公司章程,一般董事会做出的决议须经董事会二分之一以上董事表决通过方可作出。其中,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公司分立、合并、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聘任或解聘总经理,修改公司章程等,须经出席会议的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董事会决议反对票与赞成票相等时,由董事长裁决。
《公司法》
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李阳律师现执业于山东昌平律师事务所,多年来主导和直接参与了各类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上百起,在婚姻继承、房地产、交通事故、刑事案件、行政诉讼等业务领域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长期担任多家政府、企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