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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是兄弟两人的名字,一方去世后,如果死者没有继承人,但生前写下...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7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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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1分钟前

你好,关于遗嘱继承,是指按照遗嘱人生前所留的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处分遗嘱人生前个人财产的方式。我国施行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因此,若自然人生前订立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的,则必须按照遗嘱继承方式处理遗产,而不能按照法定继承方式办理。
但有了遗嘱并不意味着遗嘱人的意愿就能全部实现。遗嘱继承能够顺利进行,前提条件是所立遗嘱必须合法有效,而且遗嘱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有效的遗嘱形式可以分成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打印遗嘱以及录音录像遗嘱。但是对于这些不同的遗嘱形式有不同的有效条件。
需要注意的是,依据新颁布的《民法典》规定,公证遗嘱的效力不再优先。当发现立有数份遗嘱的情况时,若内容相互抵触的,以最后立的遗嘱为准,这样以保障遗嘱的自愿性并尊重当事人最后的真实意思表示。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134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1135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1136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的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1137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1138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第1139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1142条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热心网友 时间:9分钟前

有遗嘱遵照遗嘱继承,没遗嘱按法定继承顺序继承!

热心网友 时间:2分钟前

可以继承的。但必须经过公证才能合法。从我国的继承法来说,遗产的继承有第一继承人的程序,父母和兄弟姐妹是第一继承人,经过他们的同意,公证后是可以继承兄弟的那部分房产。遗嘱公证继承最好。

热心网友 时间:8分钟前

房产证是兄弟两人的名字,一方去世后,如果死者没有继承人,但生前写下遗嘱人,是否能继承死者这部分房产

有遗嘱,

按遗嘱执行。

望采纳,

谢谢了!

热心网友 时间:8分钟前

答:可以继承
解读:你属于遗嘱继承,对于共有财产,可以继承被继承人应有的份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九条【共同共有】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三百条【共有人对共有物的管理权】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百零一条【共有物的处分、重大修缮和性质、用途变更】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零二条【共有物管理费用的分担】共有人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第三百零三条【共有物的分割】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第三百零四条【共有物的分割方式】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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