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退税标准:
1、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 6 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年度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 6 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操作方式有:
1、申请人自行申请退税:一般可以通过税务局网站、或者个人所得税手机APP、邮寄申办、或者直接前往办税服务大厅等方式进行办理年度汇算,并结清应退税款;
2、可以委托公司代缴个税人员协助办理退税,纳税人可向任职所在公司提供上个纳税年度在本公司之外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信息、以及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委托公司负责代缴个税的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纳税申报并办理退税;
3、纳税人可委托涉税专业服务单位或者个人代为退税。
综上所述,个人所得税的退税要符合规定的程序,在退税办结时,需要出具相关的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