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通⽤6篇)
在⽣活中,我们每个⼈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们⾏动的准则和依据。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是⼩编整理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通⽤6篇),欢迎⼤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1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按照要求设⽴独⽴的防疫物资储备室。以“集中统筹、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的原则,指定专⼈专库进⾏统⼀管理。
防疫物资储备室必须实⾏专⼈专管,管理⼈员必须熟悉各项防疫物资的使⽤标准及范围。负责出库⼊库、领取登记、盘点采购等相关⼯作,并建⽴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档案,每⽇登记物资储备、领取情况。
疫情防疫物资主要包括防护⽤品、消杀⽤品、补给⽤品等⽤于疫情防控所需物品。普通防疫物资(⼝罩、⼀次性⼿套、测温仪、及消杀物品等);专业性防控物资(隔离⾐、防护服、护⽬镜等)由物资管理员根据疫情需要实施采购和储备。 物资储备室应严格做到防盗、防⽕、防有害物资、防污染等措施;充分了解防疫物资的特性,做好安全有效分类管理。 每⽇上下班前,物资储备室管理⼈员要对门窗、电源进⾏检查,对所有储备物资进⾏清点检查。 储备物资⼊库时必须认真验收货物,填写⼊库记录表,并要求相关⼈员签字确认。
储备物资出库时管理员必须了解使⽤途径,确认⽆误后经领⽤⼈及管理员双⽅签字⽅可出库。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2
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有关要求,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的管理,畅通需求与保障渠道,全⼒保证疫情期间防控物资有效供给,确保紧缺防控物资能真正有效⽤于疫情防控⼯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疫情防控物资内容
本办法所指疫情防控物资主要包括防护⼝罩、消毒类(公共区域和个⼈消毒品)、⼈体测温仪器、消毒器械等物资。 ⼆、疫情防控物资采购
1.学校疫情防控⼯作领导⼩组医卫保障组根据政府要求和学校疫情物资需求和疫情防控需要,预测学校疫情防控物资需求品种和数量,编制学校疫情防控物资需求计划。
2.资产与基建处据此实施紧急采购,组织落实货源、催交催运和到货验收,每天向学校疫情防控⼯作领导⼩组医卫保障组反馈疫情防控物资采购进展及库存情况。 三、疫情防控物资发放程序 (⼀)⼝罩
各学院、各部门按照上岗⼈数进⾏统计,原则按照每⼈每天配备1只⼀次性医⽤⼝罩进⾏发放。⼝罩每天由各学院、各部门安排专⼈到资产处仓库进⾏领取,每次领取数量需各单位负责⼈签字盖章,并经⼈事处进⾏核实确认。 注:正式开学前⼝罩领⽤请到党政办领取,开学后到资产处仓库领取。
(⼆)消毒⽤品
1.次氯酸钠。该消毒剂由后勤处统⼀领取和使⽤,主要⽤于室外环境和公共卫⽣间的消毒。
2.抑菌喷雾剂。抑菌喷雾剂可⽤于⼿、⽪肤消毒。各学院、各部门按照上岗⼈数进⾏统计,每⼈发放⼀瓶。领取地点:党政办。
3.75%酒精。75%酒精可⽤于桌椅、⿏标键盘、门把⼿擦拭消毒。每间办公室配备⼀瓶(500ml)。请各单位安排专⼈到资产处仓库进⾏领取,每次领取数量需各单位负责⼈签字盖章。 (三)晨午检物品
1.红外线额温枪。后勤处根据全校防控需要,统⼀到资产处仓库领取。领取后根据学校确定的防控点安排发放。
2.⽔银体温计。学⼯处安排专⼈到资产仓库领取。按照每个学⽣宿舍⼀个体温计数量进⾏发放,同时提供⾜量的75%酒精棉球,并做好体温计使⽤和消毒⽅法宣教,避免交叉感染。
3.消毒器械。包括:移动式紫外线消毒设备、医疗废物专⽤包装袋、呕吐物应急处置包、废弃⼝罩专⽤的收集桶。以上消毒器械由后勤处统⼀安排专⼈负责到资产处仓库领取和使⽤。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各部门按照“重点区域、重点岗位、就急就重、按需配置”的原则,优先保障⼀线⼯作⼈员及重点风险岗位防控物资配备到位。
2.各学院、各部门应指定专⼈统⼀负责与学校疫情防控⼯作领导⼩组医卫保障组进⾏⼯作衔接,做好防疫物资领⽤、发放、登记等管理⼯作。
3.各学院、各部门要建⽴单独收发台账,针对⼝罩等防控物资,使⽤⼈员实名制签收。相关收发台账及签收表应存档保存,以备核查。
4.各学院、各部门要加强疫情防控物资使⽤的监督检查,确保防控物资⽤于办公教学、服务经营。
5.学校疫情防控⼯作领导⼩组办公室将各学院、各部门疫情防控物资发放及消耗管理⼯作纳⼊督导范围,对发现的问题严肃问责。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3
为进⼀步加强疫情防控物资使⽤管理,切实发挥防控物资在保障⼴⼤师⽣⾝体健康与⽣命安全的重要作⽤,现就应急防控物资使⽤管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应急防控物资的概念
应急防控物资是指学校管理的⽤于防控疫情的卫⽣防护、空⽓净化、药品等防疫物资,不含物业公司购置的防疫物资。 ⼆、应急防疫物资接收和管理 ㈠应急防控物资的采购⼊库
应急防控物资由国有资产管理与后勤服务中⼼根据防控需要负责市场采购。采购完成后,填写⼊库清单,经验收后由医务所统⼀⼊库保管。所购物品管理要建⽴专账,由专⼈管理。 ㈡应急防控物资的管理
1.经检验合格的应急防疫物资,按照防疫物资的不同属性,实⾏分区、分类存放。
2.应急物资应妥善保管,做好防潮防⽕⼯作。尤其是84消毒液、医⽤酒精等消毒⽤品,都有⼀定的腐蚀、易燃的保存和使⽤风险,要严格操作规程,切实做到安全使⽤。
3.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定期检查防疫物资使⽤情况,防⽌应急防疫物资被盗⽤、挪⽤、流失和失效。 ㈢加强应急防控物资储备
⽴⾜应对最严峻疫情需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防控物资应急准备⼯作,加⼤防控物资储备⼒度,确保紧急状态下能调得出、⽤得上,最⼤限度保障好疫情防控物资需求。 三、应急防疫物资发放使⽤
㈠发放使⽤原则
⑴厉⾏节约。在⽬前防疫物资紧缺的现状下,各单位、各部门要牢固树⽴“科学使⽤、厉⾏节约”的思想,尽可能发挥最佳防疫效果。
⑵确保⼀线防疫需求。根据“统⼀调度,满⾜⼀线,先主后次”的原则进⾏,重点保障学校防疫⼀线⼯作⼈员防疫需求。 ⑶严格使⽤范围。应急防疫物资专项⽤于当前学校疫情防控⼯作,⼀律不得擅⾃改变、扩⼤使⽤范围和⽤途,不得出售、出租防控物资。 ㈡领取审批程序
⑴拟定计划。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制定应急防控物资领取计划,包括需求数量、品种和使⽤时间。 ⑵计划上报。各单位、各部门将应急防控物资领取计划上报学校疫情防控⼯作领导⼩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防控办)。 ⑶统筹调配。学校防控办结合现有防疫物资实际存量,以及各单位、各部门防疫物资需求,确定防疫物资使⽤发放数量。 ㈢应急防疫物资发放
1.严格发放程序。发放疫情防控物资要做到账⽬清楚,⼿续完备,谁签字、谁负责。要对发放情况登记造册,建⽴台帐,专⼈负责管理使⽤情况。各单位、各部门指定专⼈凭《防疫物资领取单》领取、发放防疫物资。 2.发放标准和范围
⑴⼀次性⼝罩⾯向疫情防控⼀线⼯作⼈员发放,每⼈每天限⼀个,由防控办制表,卫⽣所发放,由各部门统⼀领取。 ⑵机关处室每个部门配1个喷壶和1包84消毒⽚(100⽚),⼆级教学单位每10名教师配1个喷壶和1包84消毒⽚(100⽚),实验实训室按照每个专业配备1个喷壶和2包84消毒⽚(100⽚),由各单位领取后负责所属办公室及实训室⽇常消杀⼯作。 ⑶⽔银温度计按照每个学⽣宿舍1个进⾏配备。
3.严格回收管理。对未使⽤或者可回收利⽤的防疫物资(红外线测温仪、⽔银温度计等)在疫情结束后要进⾏清理消毒,及时组织回收,按照要求交⾄国有资产管理与后勤服务中⼼。 四、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学校防疫⼯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4
新冠肺炎疫情发⽣以来,宣城校区在学校和校区疫情防控⼯作领导⼩组统⼀指挥下,实施了⼀系列严格和规范的防控措施,校区防控⼯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校区防控物资⼯作组在学校和校区党委⾏政的直接领导以及宣城市政府防控指挥部的⼤⼒⽀持下,现已储备了有限数量的疫情防控物资。为了充分发挥防控物资在校区疫情防控中的作⽤,经校区疫情防控领导⼩组研究决定,对在开学第⼀阶段时间内的疫情防控物资的发放⼯作出台相应发放管理办法,具体如下: ⼀、物资管理
所有来⾃各个渠道的防控物资由校区疫情防控领导⼩组统⼀管理、统筹调配、计划发放,并由校区防控物资保障组具体实施。
⼆、物资储存
单独建库建账,特别是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资必须储存在避光阴凉通风之处,严禁烟⽕,确保物资安全。 三、发放原则
公开透明、统筹计划、全⾯覆盖、突出重点、运转⾼效、保证供给,确保校区疫情防控实际需求。 四、发放范围
凡属开学第⼀阶段在岗上班的单位和个⼈;同时考虑防控物资的实际有限拥有量,对校区服务承包单位由其⾃⾏保障供给,仅在确有困难时适当予以补充。 五、发放物资种类 1、个⼈防护物资
⑴.室内⼯作⼈员(主要指机关⼯作⼈员):配发⼀次性⼝罩(个⼈按正确⽅法佩戴)、84消毒液(按⼀定⽐例配⽐后喷洒,⽤于物体表⾯和室内空⽓消毒)。(出于安全考虑,个⼈暂不提供75%医⽤酒精)
⑵.室外⼯作⼈员
A.门卫⼯作⼈员:配发⼀次性⼝罩(个⼈按正确⽅法佩戴)、⼀次性塑料⼿套、眼罩、84消毒液(按⼀定⽐例配⽐后喷洒,⽤于物体表⾯和室内空⽓消毒)、75%医⽤酒精(⼿消毒)、体温枪(仅限门卫⼈员)、喷壶;
B.环卫消毒⼈员:配发⼀次性⼝罩(个⼈按正确⽅法佩戴)、⼀次性塑料⼿套、84消毒液(按⼀定⽐例配⽐后喷洒,⽤于物体表⾯消毒)、75%医⽤酒精(⼿消毒)、体温枪、喷桶;
C.发热预检分诊医务⼈员:配发⼀次性⼝罩(个⼈按正确⽅法佩戴)、⼀次性塑料⼿套、⼀次性隔离⾐、眼罩、84消毒液(按⼀定⽐例配⽐后喷洒,⽤于物体表⾯消毒)、75%医⽤酒精(⼿消毒)、体温枪(仅限门卫⼈员)、喷壶。 2、环境消毒物资
这⾥所谓环境特指⾏政楼、医院、⾷堂、超市、教师公寓(三栋)的⼤厅、内⾛廊、电梯等公⽤空间和地⾯。配发84消毒液、75%医⽤酒精、喷桶。 六、发放数量
1、⼀次性⼝罩:原则上⼀⼈⼀天⼀只,对需近距离接触其他⼈员且连续⼯作超四个⼩时的特殊岗位(如,门卫、医务⼈员、财务⼈员等)每天⼀⼈两只;
2、⼀次性⼿套:⼀个班次⼀副(仅配发医务⼈员和门卫从事体温检测⼈员);
3、眼罩:按每天实际上岗⼈员每⼈配发⼀个,取下后需经消毒后⽅可继续使⽤(仅配发医务⼈员和门卫⼯作⼈员); 4、体温枪:门岗和发热预检分诊相应位置发放置2-3把,每天使⽤后需经消毒之后⽅可继续使⽤; 5、⼀次性⼿套:⼀个班次⼀副(仅配发医务⼈员、门卫⼯作⼈员、财务⼈员); 6、⼀次性隔离⾐:⼀个班次⼀副(仅配发医务⼈员、门卫⼈员); 7、75%医⽤酒精:环境消毒按实际⾯积和公⽤空间计算;
8、84消毒液:原则上每个办公室暂配1-2瓶(250ml),环境消毒按实际⾯积和空间计算。 七、发放流程
1、校区内各单位根据⼯作实际情况,提交疫情防控物资申请,经校区疫情防控领导⼩组领导审批同意后,由物资保障组⼯作⼈员建账登记后签发;
2、个⼈防护物资需求按上报校区党政办公室的值班表的实际在岗⼯作⼈员计算数量,同时,请各单位在提出需求时兼顾近期内确因⼯作需要返岗的⼈员;
3、环境消毒物资需求按实际⼯作在⽤楼宇计算数量。
上述发放管理办法仅限开学第⼀阶段(2⽉17⽇⾄3⽉22⽇)实施,并需视疫情防控情况随时做出调整。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5
为切实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作的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和市场供应⼯作,根据区疫情防控⼯作领导⼩组的部署精神,现对加强企业疫情防控物资应急采购管理⼯作,作如下规定: ⼀、应急采购范围
本通知所述疫情防控物资应急采购事项,是指区管企业⽤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所采购的疫情防控物资,分为医⽤防疫物资和民⽤防疫物资两类,具体⽬录以区卫健委、区商务委要求为准。 ⼆、应急采购依据
根据《招投标法》第66条、《区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第25条等的规定,区属企业疫情防控物资应急采购事项,可不适⽤于《区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采购⽅式及流程。 三、总体要求
1、各相关企业要建⽴健全企业应急采购的内控机制,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决策指⽰,切实做到快速响应、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要建⽴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采购项⽬档案的专⼈专项管理制度;在确保采购时效的同时,严把产品⼊库质量;在严格执⾏各项廉洁风险防控制度的同时,⾃觉接受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2、各相关企业在疫情防控物资采购中,必须做到“四个监督”:
⼀是事前监督。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各类防护⽤品、防护设备、消毒⽤品、消毒器具等物资的采购,应通过各种形式进⾏采购前询价,如电话询价、现场询价等;组建疫情防控物资采购⼯作群,做到信息互通、公开透明。
⼆是事中监督。在到物资采购现场后,应严格查看供应商资质、物品名称等信息并索要采购清单、发票等信息,采购基本程序应符合相关企业的采购管理流程。
三是事后监督。采购结束物资送达后,应认真做好监督核对物品种类、数量、规格等信息。 四是防护监督。在疫情防控期间,各采购⼯作⼩组要切实提⾼防护意识,务必做好⾃我防护。 四、强化企业内控管理要求
1、明确应急采购物品⽬录。各相关企业应根据区卫健委、区商务委的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医⽤防疫物资和民⽤防疫物资的⽬录,并根据相关要求及时调整。
2、完善应急采购管理制度。各相关企业应根据区疫情防控⼯作要求,重点在采购决策、采购流程、采购实施、合同管理、质量把控、违规责任追究等⽅⾯,制定符合应急采购事项、与区疫情防控物资采购政府保障管理办法相适应的专项内控制度。
五、优化采购审批与信息发布
1、各相关企业应急采购的具体实施,可参照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活动的通知》,以及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xx]23号)的规定执⾏。
2、各相关企业应按照《区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管理要素,对相关应急采购项⽬进⾏专项档案管理。 3、各相关企业应急采购活动,均可按照区卫健委、区商务委的要求,按照企业内部采购管理制度、应急采购内控制度执⾏。
4、各企业相关应急采购情况,均可在采购实施后,期后报备区国资委。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6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持企业共渡难关的若⼲措施》(深府规〔20xx〕1号),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关于⿎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产企业技术改造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 第⼀章总则
第⼀条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持企业共渡难关的若⼲措施》(深府规〔20xx〕1号),提⾼专项资⾦使⽤效益和管理⽔平,根据《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管理办法》(深府规〔20xx〕12号),结合《⼯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制管理⼯作的通知》(⼯信厅规函〔20xx〕21号)有关要求,参照《深圳市技术改造倍增专项操作规程》(深⼯信规〔2019〕3号)相关原则条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条本实施细则适⽤于深圳市⼯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实施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产企业技术改造项⽬,实⾏总量控制、企业⾃愿申报、专项审计、社会公⽰、集体决策原则。 第⼆章职责分⼯
第三条市⼯业和信息化局、第三⽅专业机构和申报单位分别承担以下主要职责:
(⼀)市⼯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负责编制、发布申报通知,组织项⽬受理审核、专项审计、资⾦信息公开及异议处理,编制和下达资⾦计划;办理资助资⾦拨付、清算与回收;开展监督检查、评价等职能范围内的全流程项⽬管理⼯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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