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事宜,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转让协议:
一、宅基地坐落、面积
甲方将经乡镇规划所得的坐落于 宅基地转让给乙方,具体位置位于 ,该宅基地东边界 ,南边界 ,西边界 ,北边界 。 面积大小 平方米。
上述宅基地自合同签定之日起的使用权、所有权归乙方享有。
二、甲方所卖宅基地必须是甲方的户头,同时涉及该宅基地所有产权人,必 须在协议上签字,否则,视为违约。
三、甲方必须保证所卖宅基地无所有权纠纷,如签定后,发现无法保证,要在三天内归还乙方本金,并同时支付同期银行利息。
四、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在修建房屋时不能因各种原因干扰。
五、转让金额
该宗地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费用。
七、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
2、如甲方反悔,应当向乙方全额退还购买宅基地转让款 万元,并偿付 违约金 万元以及土地增值部分,如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包括建房、装修工程款和土地增值部分)。
八、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九、协议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手印后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签字: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证明人:
签字地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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